为何称CE标志为产品进入欧洲的通行证?
与CE标志相关的欧盟的“产品指令”强制所有成员国制订相应的本国法律。
欧盟各成员国制订的与“产品指令”相应的本国法律均要求制造商在产品,包装,及 伴随文件(比如:说明书)上加贴CE标志。一但与CE标志相关的某一欧盟“产品指令”开始强制实施,只有加贴了CE标志的产品才能在市场流通,将缺乏CE标志的产品投放欧盟统一市场将构成违法行为。 制造商有法律责任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的欧盟的“产品指令”中的要求并加贴CE标志。
CE标志是欧盟为了建立统一市场和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实施CE标志的目的是为了简化使产品进入欧盟和在其成员国间移动所需的手续,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预期加入欧盟,较终导致加贴CE标志的产品可在整个欧洲境内自由移动。因此,欧盟**将CE标志看作可使产品在欧洲统一市场内自由流通的"通行证"。
CE标志是一种*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认证的政策与法规
CE认证的意义在于:让拥有CE认证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有关指令要求通过CE认证的工业产品,在没有通过CE认证的时候,不得上市销售.必须首先符合CE认证的要求并加贴CE认证的标志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如果在市场上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会责令其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有关CE认证规定的, 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CE认证产品的接受对象为欧共体成员国或负责实行市场产品*控制的国家监管当局,而非顾客,当一个产品已加附CE标志时,成员国负责销售*监督的当局应假定其符合指令主要要求,可在欧共体市场自由流通。
ZKT目前有一定规模的电磁兼容(EMC)&*(safety)检测实验室。检测产品范围包括信息技术类,家电类,灯具类,电动工具类,广播电视音响类,工业、科学、医疗类,汽车电子,无线产品等,同时代理**大多数国家的电子产品认证以及机械设备、医疗电子、汽车电子、电子电器有害物质认证,主要可以测试的标准有GB8898、IEC/EN60065、UL6500、GB4943、IEC/EN60950、UL60950、IEC60335、EN60598、GB7000、GB4706等*标准,以及CRF Part15、CRF Part18、CRF Part74和CISPR 22等RF与EMC标准,为更好地让国内客户产品打入欧洲市场,公司已经成立化学分析试验室,为客户提供满足RoHS指令,玩具指令,电池指令的认证测试。